一、内设机构和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及重大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及机关文秘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人事、劳资工作,对各股室及各下属单位的业务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及干部职工的行政监察工作;协助领导掌握全局工作进展,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办理机关日常事务,抓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宣传报道工作及有关业务工作;负责县城管局行政审批事项具体审批办理和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承担县城管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申请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职责,按有关规定负责本局其他审批事项的转办和联络等工作。
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城管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和办案程序,并组织业务培训;负责本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各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考评。(联系人:刘莹;职务:负责人;电话号码:8722275)
(二)综合业务股
负责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搞好城市管理、创建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对其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区单位庭院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负责余土、渣土调运、流散物体运输的审批与办证;负责城区内户外广告、店招牌匾的审查、审批与办证、负责城区夜景亮化管理工作。
负责城区市政工程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乡村市政工程配套设施的管理和养护;负责提出城区市政建设资金初步计划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验收和工程预(决)算审核工作;负责会同城管执法监察大队对城区道路占用、开挖的审批、办证和修复验收工作;负责县城区内城市排水许可监督、管理与排水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制定城市年度绿化计划、作业设计、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城市中、长期园林绿化规划,论证提出城市大环境绿化设想,负责城市公园的规划设计;负责城市道路绿地(街道)、公共绿地(公园、广场)、生产绿地(苗圃、花园)、防护林绿地养护工作及绿化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负责城市绿化苗木的引进、驯化;按相关规定,审查批复新建项目的绿化规划,检查指导其绿化工作,负责竣工项目的绿化验收,依法行政许可临时占用城市绿地项目及征收绿地恢复保证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规定,依法对损坏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参与城区各绿化工程、各种古木、城市雕塑和风景名胜、历史文化古迹的审查验收工作。
负责机关经费的申报、调拨、监督和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编制财务报表,进行资金运行情况分析;编制城市维护、管理资金的年度计划安排,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维护费的使用;负责有关统计工作和下属单位财务计划、审计与审查报批;指导下属单位经济责任目标管理和经营管理工作。(联系人:刘凌杰;职务:负责人;电话号码:8722275)
二、办公地址
大余县南安镇金莲山大道三岔路口21号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邮编:341500,电话0797-8722275。
五、负责人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谢铭龙;办公室负责人:刘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