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目标管理、综合协调、基层台站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文秘、机要、保密、宣传、档案、督查督办、后勤保障、计划财务、党建、纪检监察、气象文化建设、老干部管理、工青妇、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气象行政执法、气象行政许可等。
(二)气象台。主要承担气象综合业务,包括观测、预报预警、决策气象服务及设备维护等;负责承担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公众气象服务、专业专项气象服务、为农服务等。
(三)人工影响天气预警中心。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三)雷电灾害办公室。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年度安全检测,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进行分段检测和竣工验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放气球活动审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和施放气球的安全督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和气候可行性论证需使用的气象资料审查。
二、办公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西华路165号。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邮编:341500,电话0797-8715877。
五、负责人信息
气象局局长:叶伟,副局长:邬震文,气象台股长:彭祯,办公室负责人:蓝清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