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概况
(一)内设职能机构
1、指挥中心职能: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2、办公室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办文办会,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工作。
3、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职能: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3、刑事侦查大队职能:负责刑事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4、交通管理大队职能: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5、治安管理大队职能: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爆炸危险物品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车站、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等工作;负责县公安局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审批办理和服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承担县公安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申请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职责;按有关规定负责本局其他审批事项的转办和联络等工作。
6、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职能:负责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7、特巡警大队职能:负责城区治安巡逻和对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8、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职能:负责信息网络运行、信息资源的管理,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工作,预防和打击计算机犯罪活动;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的侦查和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9、禁毒大队职能:侦查吸毒、贩毒等毒品案件,担负禁毒宣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和无毒社区建设和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任务。
10、政工监督室职能: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11、法制室职能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12、警务保障室职能: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13、户政科职责是承担户政管理和身份证办理业务。
14、审计室,职责:对公安业务经费、行政经费、罚没款物、装备物资等开展审计;对县公安局各科所队执行财政经法律法规和纪律情况开展审计等。
15、宣传教育科,职责: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宣传工作,抓好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开展治安防范知识培训,做好新闻发布和涉警舆情导控等工作。
16、出入境管理大队,职责是:执行有关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承办县公民出境申请的受理、审批和发证工作;负责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出入我县及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查处违反有关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事件;承办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管场所,
1、看守所(副科级)职能:负责对犯罪嫌疑人和已决犯的羁押、监管工作;负责狱侦工作。
2、拘留所(与看守所合署办公)职能:负责对行政拘留人员的监管工作。
(三)派出机构(副科级)
根据公安部原则上实行“一乡(镇)一所”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公安局设立10个派出所,具体为:南安、新城、樟斗、池江、青龙、黄龙、左拔、浮江、吉村、内良派出所。
职能: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负责车站、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二、办公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伯坚大道1号。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邮编:341500,电话0797-8717180或110,传真:0797-8717178。
五、负责人信息
徐俊华、谢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