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大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分类统计、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世界钨都·大余网”(www.qycbearings.com)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8722169。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主动公开信息进展顺利,真正发挥了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517条,超额完成任务数37条,重点公布了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动态(项目审批情况)、规划审批,工作动态等。在信息公开过程中,一是做到主动全面。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我局职责范围内应主动公开信息全部通过网站予以公开。二是做到及时准确。所有应主动公开信息,全部自信息生成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其中绝大多数信息在生成后5个工作日即通过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发布的所有信息内容完整,没有出现明显差错。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3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所以依申请公开数为零。但对于群众的网上咨询问题在网上进行了及时的回复,对方留下了电话号码的,我们还进行电话回复。
三、信息分类统计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单位数量480条
主动公开信息数条517条
四、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局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没有相应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因此,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虽然制定了不少内部管理制度,但部分人员还没有真正贯彻,使得部分制度的执行未达到预期效果。
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诸如行政审批、许可、备案以及群众关心的其它事项虽然予以了公开,但公开的具体内容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今后我局将从四个方面入手,不断整改提高。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各股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效能、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
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针对一些疑难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出进一步说明,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着力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死角,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
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运用政府信息公开栏、网络技术和新闻媒体传播等途径,全面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广度。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同时,通过内部巡查、群众监督等多种形式,加强督查督导,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大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