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并指导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工作;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承担国家、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节能减排等项目审核、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接清洁发展机制工作;组织、协调全县节能监察监测工作;承担县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公共节能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
研究全县交通运输发展状况,参与拟订综合交通体系发展专项规划、全县交通战备发展规划,协调衔接交通行业规划;安排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协调交通运输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研究能源重大问题,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能源规章,负责能源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能源对外合作工作。承担电力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电力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电力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制定电力生产指导性计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培育和监督电力市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编制油气发展规划,提出全县油气建设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实施中央和省、市投资油气项目;负责天然气、成品油(含石油)的行业管理工作;按规定对成品油进行管理(不含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商业油气储备。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布局及重大项目审核意见;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
负责管理以工代赈项目,协调县域经济发展、产城融合相关工作。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协调职责。
机关党组,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