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福财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本人成福财(身份证号:362124********3113),不慎将位于大余县新城镇新城村323国道南侧丽鑫花园5号楼2单元302室,建筑面积为135.24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20平方米,证号为赣(2022)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16981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由此引发的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成福财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