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大余县南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大余县南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大余县南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余县南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以南安镇人民政府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履行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职责,负责行使辖区内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文教卫生和农林水等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在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助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大余县南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有内设机构1个,包括:南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编制人数小计30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0人。实有人数小计2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3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3人。
第二部分 大余县南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表
附件2:南安镇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预算表公开
附件3:南安镇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大余县南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大余县南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20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8.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0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8.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大余县南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20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8.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8.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1万元;城管执法支出147.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7.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6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0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8.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大余县南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0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8.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6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1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1万元; 城管执法支出147.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7.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6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8.9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8.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大余县南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大余县南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
(九)项目情况说明
2022年无项目。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大余县南安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向符合条件职工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