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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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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

预算

   录

第一部分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 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 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 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 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 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 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 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 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 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本级、大余县新城镇行政审批局、大余县新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制人数小计127,其中:行政编制人数53,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2,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72,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98,其中:在职人数小计98,行政在职人数46,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50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43,退职人员0,遗属人数19人。

第二部分 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2: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921附件3: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921-2022年绩效目标表(详见十一张附表)

第三部分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9462.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44.3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002.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8.75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6063.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63.6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9462.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44.3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9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3.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4.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1.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7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869.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30.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97.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0.48万元,基本建设支出443.28万元,资本性支出4527.06万元,对企业补助0.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75.19万元;国防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1.0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28.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8.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917.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84.17万元;农林水支出1510.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86.3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64.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08.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40.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8.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8.36万元;资本性支出4527.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27.06万元;基本建设支出443.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3.28万元;对企业补助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002.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8.7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9.1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9.15万元,农林水支出707.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0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80.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4.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7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21.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7.9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6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2.9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711.2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52.03万元,下降33.11%。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基层组织运转保障项目

 (1)项目概述:基层组织运转保障补助经费

 (2)立项依据:年初部门预算

 (3)实施主体: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基层组织运转保障补助经费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4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政府日常运转,指标使用率达到100%。

2.转移支付项目

1)项目概述:乡镇、计生、其他转移支付

2)立项依据:年初部门预算

3)实施主体: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乡镇计生其他转移支付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83.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政府日常开支,指标使用率达到10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4.5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新增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费38.8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5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向符合条件职工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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